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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汉中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 行动计划(2018-2020年)》的通知

  • 发布日期:2020-03-05 18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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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市创指办发〔2018〕8号



汉中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

汉中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

关于印发《汉中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

行动计划(2018-2020年)》的通知

汉台区、南郑区人民政府,兴汉新区、滨江新区管委会,市直有关部门:

现将《汉中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(2018-2020年)》印发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抓好落实。


汉中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

汉中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

2018年8月1日



汉中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

(2018-2020年)


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一个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,是惠及百姓的最大的民生工程。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最新要求,扎实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,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,提高城市整体文明程度,按照市委、市政府的总体部署,根据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》要求,结合实际,特制定汉中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(2018-2020年)。  

一、指导思想  

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,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抓手,坚持为民、利民、育民宗旨,坚持问题导向、突出精准创建、压实创建责任,突出一年一主题,深入开展“三大集中整治行动”,瞄准目标、攻坚克难、全面推进、全面达标,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,促进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明显提升,力争在2020年新一轮评选中跨入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行列。 

二、基本原则   

1.坚持问题导向。对照测评标准,针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,集中力量抓重点、补短板、攻难点、上台阶,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。

2.坚持为民利民。围绕利民、惠民、育民,最大限度地发动广大市民参与创建活动,提高市民对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的满意度,使人们在活动中实现自我教育、自我提高。  

3.坚持齐抓共管。按照“统分结合、属地负责、条块结合、以块为主”的原则,增强针对性、互动性,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各县(区)、各单位的总体工作,充分发挥各责任单位,特别是文明委成员单位的主观能动性,形成分工明确、各司其职,整体联动、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。  

4.坚持常态长效。坚持“经常抓、抓经常”,严格按照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》的具体标准落实各项工作,巩固成果、狠抓整改,对违反城市管理、社会交通管理等行为,依法依规严格查处;对履职不到位、整改不力的单位及负责人实行严格问责。

三、 重点工作  

(一)开展交通环境大整治行动

1.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。在城市出入口、火车站、汽车站、主次干道、交通路口等重点区域,集中整治行人闯红灯、不走人行道、不走斑马线、跨越道路隔离栏,非机动车(闯红灯、逆向行驶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)、机动车( “三驾”——酒驾、醉驾、毒驾,“三乱”——乱停车、乱变道、乱使用灯光,“两闯”——闯红灯、闯禁区,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、涉牌违法、超员、超速)等交通违法行为。加强公交、出租等公共服务行业的管理,杜绝站外停车、宰客、拉客、甩客、倒客、超载等现象,推动从业人员文明服务、规范服务。通过严管重罚,切实让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无处遁形,形成“人人都是交通参入者、人人都是交通监督者”的良好氛围,营造安全、畅通、有序的交通环境。

2.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。充分利用现代传播新媒介,广泛传播自律、包容、文明、礼让的现代文明交通理念,推动建立与汽车社会和现代社会相适应的交通文明。交警部门联合媒体建立交通违法曝光长效机制,开设“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台”“不文明行为大搜索”等专栏,针对交通违法行,每月从中选取典型的交通违法图片和视频,通过报纸、电视台、LED电子显示屏及“汉中发布”“文明汉中”等平台集中曝光。围绕“改革开放40周年·交通发展”主题,深入开展“全国交通安全日”“公交出行宣传周”等主题宣传活动,“小手拉大手文明齐步走” “我参与、我奉献、我快乐” 等文明劝导活动。依托汉中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,广泛发动公益组织、企业、社会、车友会等单位和组织,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文明体验等公益活动,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,提升文明交通的群众参与度和知晓率。各级各单位要成立志愿服务队,组织机关干部组成义务文明劝导员,每月至少开展一次“文明交通志愿服务”,引导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。

3.推动文明交通征信体系建设。加快交通出行领域信用记录建设,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,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。建立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,整合机动车驾驶人、所有人基本信息、交通失信信息,生成文明交通信用记录档案,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纳入个人征信记录。将文明交通信用与职业准入、个人信贷、车辆保险、评优评先等挂钩,对交通失信行为人实施相应惩戒。2018年建立个人交通出行诚信档案,2019年建立道路交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,2020年将个人交通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体系范畴。

牵头责任单位:市公安局、市交警支队,汉台区、南郑区政府

配合单位:市委宣传部、市综合执法局、市信用办、市交通运输局,兴汉新区、滨江新区管委会

(二)开展市容市貌大改善行动

1.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。加大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力度,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。重点解决部分地区脏、乱、差的问题,清理卫生死角和管理盲区。强化背街小巷、城乡结合部管理力度,大力整治占道经营、流动摊点、露天烧烤、油烟扰民等突出问题。围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、文明风尚传播、思想道德教育、未成年人教育、文化环境教育、窗口行业服务等重点内容,对相关单位、重点街道、社区、广场、学校、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进行日常暗访和集中督查,对存在问题限期督办整改,确保文明城市创建实地考察工作不留盲点、不留死角。 

2.突出做好老旧小区整治工作。开展文明社区、文明小区创建活动,进一步推进社区综合执法,解决乱扔垃圾、乱停乱放、私搭乱建、毁绿种菜、野广告、屋顶杂物等问题。着力构建管理有序、整洁卫生、邻里和谐的社区环境。开展“我眼中的不文明”三个十大最差评选活动,发动广大市民投票评选“十大最差公厕、十大最差楼道、十大最差小区”,向身边的不文明现象开战。加大社区设施管理维护力度,做到路面硬化、平整,无明显坑洼积水,排水设施完善,无露天排水沟渠;倡导“垃圾不落地,汉中更美丽”及“垃圾减量分类”,生活垃圾定点投放、分类收集、定时清运;确保楼门内干净整洁,楼道无堵塞,墙面、玻璃无污秽破损,照明灯完好。采取张贴悬挂、刊登刊播等方式宣传展示核心价值观,定期发布社区、小区“好人榜”;制定社区居民公约,倡导邻里和睦、守望相助;建设社区家长学校、设置未成年人文体活动场所及设施,建立关爱特殊群体、未成年人的工作平台,有效开展活动,丰富台账资料。

3.开展农贸市场及其周边专项整治行动。基本标准:“三优两安全”。“三优”:1.环境优美。市场及其周边环境卫生整洁,无乱扔乱堆杂物现象,地(墙、柱)面平整完好、经营设施干净整洁、排水通畅无积水,宣传牌、告示牌、广告牌等设置规范美观,公共厕所保洁及时、无明显异味。2.秩序优良。经营户证照齐全、亮证经营;商品摆放整齐,杂物堆放有序,无占道经营现象;无乱张贴、乱涂写、乱设广告牌现象;各类车辆停放整齐有序。3.服务优质。从业人员文明用语,礼貌待人,无强买强卖现象;市场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;进出口醒目位置有诚信经营主题的公益广告。“两安全”:1.食品安全。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制度执行落实到位,配建有农产品快速检测室,并运行良好,不出售过期、变质、伪劣食品。2.消防安全。消防设施完好、消防制度健全、消防通道通畅。

牵头责任单位:市工商局、市综合执法局,汉台区、南郑区政府,兴汉新区、滨江新区管委会

配合单位:市商务局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、市消防支队

(三)开展社风民风大提升行动

1.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工程。继续以“勤、孝、善、诚、俭、礼”六德建设为重点,以展现“理想追求美、书香文化美、社会风尚美、言行举止美、城乡环境美、富裕生活美”六美活动为抓手,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道德模范学习宣传表彰及关爱活动,通过典型引领、示范推动,推动践“勤”、重“孝”、为“善”、尚“诚”、倡“俭”、崇“礼”的道德素养深入人心。开展“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”等主题活动,开展“汉中十大最美人物好人” “凡人善举”等评比宣传。建好用好道德讲堂,重点加强食品药品企业、窗口单位以及市级以上文明单位、文明社区道德讲堂建设;继续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教育和治理,持续推进商业领域诚信建设,通过道德教育与实践、社会评议与监督等活动,着力提升公民道德水平。

2.开展“改陋习、促文明、我先行”主题实践活动。印制市民行为规范等文明知识卡片(折页)等宣传品,组织志愿者走上街头、广场、商场等公共场所发放,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做到“三管十不”:“管好自己的嘴,不随地吐痰、不出口成‘脏’、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;管好自己的手,不乱扔垃圾、不损坏公物、不乱写乱画、不乱搭乱建;管好自己的腿,不乱闯红灯、不翻越护栏、不占道经营”。倡导万名市民学礼仪,举办文明礼仪大赛,培养自觉遵守公共场所行为准则的习惯。

3.推出一批具有汉中地方文化特色的公益广告。组织各级各类媒体媒介常态化广泛刊播刊载“中国梦”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”公益广告。加大经费投入,加大创作力度,在主要路口、路段改换讲文明、树新风和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的公益广告牌。完善公益广告征集和奖励办法,推进公益广告宣传常态化、长效化,使公益广告宣传有计划、有阵地,有规模、有声势,营造良好舆论氛围,促进市民素质提升。

4.进一步加强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。建立健全志愿者招募、注册、培训、活动记录、星级认定、激励回馈等工作制度;探索实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,开辟志愿服务新通道;围绕文明引导、文明服务、文明交通、文明游览、环境保护和空巢老人、失独家庭关爱等,开展“健康文明每一天”志愿者便民咨询服务活动。强化志愿服务文化建设,动员更多市民群众加入到志愿服务队伍中来,营造“人人为我、我为人人”的良好社会风尚,到2020年,力争实现全市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区人口总数的比例超过 8%。   

牵头责任单位:市委宣传部、市旅发委、市文明办、市文广新局、市民政局,汉台区、南郑区政府,兴汉新区、滨江新区管委会

配合单位:市商务局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、市质监局、市工商联

四、 保障机制

1.营造全民动员携手创建的浓厚氛围。主流新闻媒体要积极发挥阵地优势,围绕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要求,营造强大的宣传舆论声势。市文广新局要协助配合,做好录制播放汉中市第五届、六届道德模范和“年度十大最美人物”评选表彰颁奖典礼活动。常年播放“讲文明、树新风”相关公益广告,并在新闻频道《关注汉中》节目中公布便民热线和开设民生类专栏,及时曝光和披露社会民生有关问题,成为市民反映问题的主要窗口;汉中日报要开设专版、专栏、专题,用新的角度、新的提炼、新的形式,大力宣传文明创建成果,激发广大市民参与热情。群众团体、社会组织、行业协会等各类组织要充分发动、积极参与,形成强大声势,全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。要充分发挥文化引导人、熏陶人、教育人的功能,让广大市民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,得到启发,自觉投入文明创建。

2.建立严格规范的考核监督问责机制。各区、各牵头责任部门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,制定细化的整治方案,具体实施方案需报主要领导审核后于8月30日前报市文明办备案。上述三大整治行动,按年度分布实施,今年即将实施的交通环境大整治行动,要确保2018年12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。市文明办对上述重点专项整治工作的执行、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,对于久拖不办的事项,提请相关部门问责。各区、市直有关部门履职尽责情况,纳入市委、市政府对各区的综合考核和市级机关年度综合绩效考核。

3.健全持续稳定的常态化创建长效化保障机制。各区、各牵头责任部门要重常态、重长效,把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、提高服务水平结合起来,凡是整治过的地方都要落实长效管理措施,落实城市管理标准化,防止回潮,坚决扭转“迎检式创建”的不正之风。全市各县(区)、各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行动计划中的工作要求,加强统筹协调,建立多元化的文明城市创建筹资机制,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,采取多种形式,为文明城市创建提供资金和物质支持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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抄送:省文明办,省住建厅,省环保厅,省卫计委、省爱卫办,

省林业厅。

市委办公室,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,市政府办公室,

市政协办公室。

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各领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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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中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     2018年8月15日印发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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