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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固县财政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财力保障

  • 发布日期:2020-03-05 17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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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认真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遗产法》和《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》,持续推动城固县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弘扬,城固县财政局不断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保障机制,在争取上级财政资金的同时,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保障范围,为非物质文件遗产保护提供有力支撑。

  一是对列入《城固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》的城固架花、城固泥塑、二鬼打架、面皮菜豆腐、原公杂烩等32项传承保护给以经费支持,每年给项目传习所(传承基地)3000元补助,提升保护及传承能力;

  二是对名录传承人每月给予100元活动补助经费,资助其开展授徒、传艺、交流等活动,确保传承持续发展;

  三是制定《城固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管理办法》和《城固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习所(传承基地)管理办法》,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评定程序、完善遗产项目管理机制,落实好保护措施。

  据悉,2019年县财政为32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拨付传承活动及传承人补助经费13.44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