零酒驾
示范单位
为有效预防和减少“酒驾”交通事故,全面提升博望辖区群众交通安全防范水平和文明出行素质,博望街道办事处围绕“部门联动、社会参与、示范引领、群防群治”工作基调,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依法文明出行,10月21日上午,博望街道办事处联合城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了“零酒驾”单位、街道、村/社区、创建暨新时代文明实践宣传活动。街道办党委书记携党委班子成员出席活动,城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余刚、城区中队中队长向芷成、法宣科科长继帆、交管科科长陈晓军及街道办干部共计80余人到场参加,街道办党委副书记杨群华主持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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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芷成以“拒绝酒驾 文明出行”为主题开展了交通安全宣讲,通告了近期大队开展的酒驾整治行动,告知了参会人员酒后驾驶、醉酒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所带来的社会危害以及需承担的法律后果。他倡议,全社会要形成学法、知法、守法,“一盔一带,安全出行”的良好风尚,共同创建“零酒驾”镇办。
活动中,博望街道办副主任钟柯领学了《城公通字【2020】1号文件》及《博望街道办事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“零酒驾,平安行”志愿服务活动计划》。
博望街道办纪委书记刘治江宣读了《博望街道办事处“零酒驾”活动倡议书》。 博望街道办机关干部代表赵立楷就“拒绝酒驾从我做起”发表了承诺。
刘海龙强调
“零酒驾示范单位”创建活动的启动是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具体体现,是实施“点亮拨亮”工程的重要载体,全辖区各单位、企业、团体及个人要积极配合交通部门投身到“喝酒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”的底线工作中来。
博望街道办事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要结合去年我办积极开展的“车让人,人守规”行动,将“博望大妈”的强大力量放射到本次“零酒驾”文明创建的。
全体干部职工要以身作则,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做“零酒驾”的自觉践行者,以点带面向身边群众宣传酒驾危害,共同营造全社会知法、懂法的氛围,齐心协力做好“零酒驾示范单位”创建工作。